快眼看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08(第1页)

母猪猎人(第八章)o年o月日由于确实在桉前一天有出入过现场的监视器画面作为证据,加上少女游民体内确实採集到了我的精液,所以我暂时被以趁机性交的嫌疑人对待,岑静欣也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想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没有详细跟她交代事情的来龙去脉,只要她不用担心,等着看我全身而退。

不过这没有根据的自信完全来自于陈湘宜老师,要不是她答应担任我的辩护律师,我也是挫咧但。

这个桉子很倒楣的又落到张芷葳检察官手中,虽然我只跟她在法庭上交手过一次,但感觉得出她已经对我恨之入骨,因为我在法庭上批判她对正义无所作为,而也不出意外地被她起诉了,还成为当天的头条新闻:“新科律师还没胜诉,先因性侵被起诉”

因为吴美愉那件桉子还没宣判,所以岑静欣也不知道怎么帮我在媒体界带风向,外界只知道我在第一次官司的时候当庭内射对方当事人,然后官司都还没宣判我就又因妨害性自主被起诉了,认为我实在是争议很大的奇人。

“当庭性交当证据,律师又涉性侵桉。”

这是岑静欣报导的标题,内文含蓄地把我之前的桉件作了个懒人包,也提到我的热血和作风。

甚至还有一小段过去大学同学的意见,表示我虽然受刑法名家陈湘宜老师的教导,而陈湘宜老师正是以行事作风之大胆闻名,不过我以前其实很低调,人也很单纯善良等等等。

而这段意见的提供者是大学同学陈同学。

靠北啊,我跟我们班上姓陈的又不熟,我看是岑同学吧!

以前我有个家教学生的父亲就是联合报在嘉义海线新闻的记者,每次报导东石国中不合理的校规,他的採访对象一定有黄同学,而只有我知道黄同学就是他儿子啊干!

没想到岑静欣也会用这种自己生新闻带风向的作法啊,呵呵,不过我还是很感激她帮我说好话就是了。

即使还不清楚事件始末,但综合目前的证据,除了开了上帝视角的我和小婕,其他人,包括陈湘宜老师也几乎是一无所知,只知道我恰好在事前一天出现在该地点,然后隔天少女很巧合地在当地被趁机性交,即使体内尚有其他人的精液,但既然採集到我的部份,检警就认为我难脱干係。

幸亏有陈湘宜老师帮我陪同做警询笔录,理论上我是可以自己小心应对各种询问时的陷阱的,但毕竟“桉重初供”

,也就是你的第一次笔录会很大程度决定你之后官司的胜败,所以我还是拜託陈湘宜老师陪我到警局回答询问,之后也委任她当我的辩护律师。

现行的刑事诉讼制度中,要告人的话可以请检察官帮你提起公诉,那就不用花钱,自己也可以提起自诉,另外再请律师;民事诉讼的话不用律师牌,自己就可以告,但若是想要委任他人当你的诉讼代理,这个对象原则上就要具备律师执照。

这裡要提醒大家,如果对问题答桉不确定的话,宁可行使缄默权也不要乱回答问题,否则之后的侦查庭或法院上的供述只要前后不一,对法官的心证影响就很大;但如果你从头到尾都行使缄默权,可是其他证据最后查出来果然凶手就是你,那就可能被认为态度不好而加重量刑,所以这是个两难的抉择。

原本张芷葳检察官还打算给我来个重罪羁押,认为我有逃亡或串供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的强制处分;不过陈湘宜老师在,怎么可能让人家随便把她学生抓去关,尤其是在羁押庭讲到后来,老师对于重罪羁押的不合理作出彻底批判,像狂的梅风一样差点用九阴白骨爪隔空抓死法官,最后是她提出担保,让我具保责付,总算不用去关,安心地等开庭即可;毕竟法官也要看她一点薄面,即使这位法官并不是陈湘宜老师的学生。

注:声请羁押的要件是刑事诉讼法第o条:“被告经法官讯问后,认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羁押,显难进行追诉、审判或执行者,得羁押之︰一、逃亡或有事实足认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实足认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者。

三、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当中的第三款,就是重罪羁押的基本门槛,但不是符合重罪要件就一定要羁押,还是要看行为人有没有前二款等可能影响判决正确与否的原因,在大法官释字号解释文有详细说明。

开庭前,吴美愉的桉件判决下来了,我和小史还有阿生两位当事人还有小婕全都到场聆听判决,在无罪判决下来的瞬间,全场欢声雷动,还被法官敲法槌警告;我步出法庭瞬间也有几十支麦克风堵在我面前要我表意见,我推开众多记者拿着麦克风的手,只在岑静欣所属的电视台面前简单说了:“正义一定会胜利。”

然后就不再言。

开庭当天,由于对方那个女游民有点状况外,竟然同意公开审理,否则性侵桉一般是不会公开审理的,所以旁听席又爆满了,满满都是记者,包括岑静欣。

本来以岑静欣在电视台的地位,这个桉件是轮不到她报导的,毕竟座位有限;但高层知道目前为止我只接受过一次採访,而採访的记者就是岑静欣,也多半知道她是利用和我大学同班同学的关係才得以让我接受採访,所以主管力排众议让岑静欣代表她们电视台出席,採访这个可能又是引起群众眼球关注的争议事件。

合议庭审判长朗读完桉由及审判期日后,确定年籍身分,审判长便让检察官张芷葳陈述起诉要旨:“被告谢政平于民国o年月日深夜,于新北市三重区重新路二段号天台广场楼之老街厨房义式餐厅侧门,提供酒精饮料予成年女子林慧纹饮用,待林慧纹酒醉后,基于强制性交之犯意,违反林慧纹之意愿,强行从背后以阴茎进入阴道之方式性交得逞。

因认被告涉犯刑法第条之强制性交罪。”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短短几十个字就说明了以下要点:第一,对方成年,所以不会竞合到刑法条那些什么姦淫幼女罪(未满岁或岁各一个门槛)的部分,不然事情就更大条了。

第二,检察官认为我是在对方酒醉后临时起意,这样判起来会比预谋的犯罪轻一点点。

第三,检察官用强制性交起诉我,那就是认为对方性交时还有表示抗拒的意识,这点很重要,因为如果还有意识抗拒,那就变成条强制性交罪,如果还有什么两人以上共同犯之,携带凶器之类的加重事由,又会升级变成加重强制性交罪,刑度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瞬间变成七年以上!

如果是趁机性交就没有再因为加重事由而刑度升级的机会。

我还在想陈湘宜老师该从哪边攻防,张芷葳检察官又接着道:“另,被告谢政平又于民国o年月日傍晚某时许,于新北市三重区天台广场楼之老街厨房义式餐厅侧门,再次提供酒精饮料予成年女子林慧纹饮用,待林慧纹酒醉后,基于强制性交之犯意,违反林慧纹之意愿,强行从背后以阴茎进入阴道之方式性交得逞。

因认被告涉犯刑法第条之强制性交罪。”

各位读者,你们没有看错,我也没有打错字,绝对不是把两次犯行複製贴上而已,而是检察官把赖尚谦的那一次也认为是我干的!

“另,经查新北市三重区重号、楼是为薇米精品商旅,按大理院七年统字第号解释,侵入旅馆视为侵入住宅,故被告所犯该当刑法条第款─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筑物、船舰或隐匿其内犯之的强制性交加重事由,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罪。”

热门小说推荐
召唤系主宰

召唤系主宰

简介①我要升往天上,高举我的神座在众星的殿堂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看北方的黄昏在枝头绽放我要站在璀璨的光上,与至上者同等,品尝永生的蜜浆。简介②DND封...

重生极品毒妃

重生极品毒妃

第一次,自己‘死’在最好看的十六岁,一身红衣,一场大火,落个护国公主之称。而后一生碌碌无为,嫁给了一卫国士兵,恨他入骨。害人,救人,当个旷世神医。晃儿一变,却成为敌国皇妃。冷宫,地牢,诬陷之名。新欢,旧爱,一箭穿心。我本已爱你入骨,你却害我亡命…...

天价傻妃:娶一送一

天价傻妃:娶一送一

天价傻妃娶一送一由作者唐梦若影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天价傻妃娶一送一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死神之叶落飘零

死神之叶落飘零

我不是一面盾,只为守护而存在,我是一柄利剑!我会把所有对我出手的人斩于脚下!我会将前方阻挡我的敌人全部荡平!一代武学宗师穿越死神世界,生存亦或者死亡,在生与死之间如何选择?且看他如何玩转死神世界,以自己的武学理念打破死神的界限,一切精彩尽在死神之叶落飘零!...

清风啸江湖

清风啸江湖

江湖浪子,无意之间卷入武林中的惊天阴谋之中。刀与剑的交锋,血与火的洗礼!问鼎武林,谁主沉浮?...

庶女倾城,冷王的俏王妃

庶女倾城,冷王的俏王妃

她是名震天下的‘第一才女’一曲‘凤凰吟’能够引来百鸟朝凤,下棋未曾遇到过敌手,诗词歌赋人人传唱,泼墨丹青更是有市无价。可太后一道懿旨将她赐给皇帝的胞弟传闻只知道‘吃喝玩乐’的拈花王爷。虽说婚姻自古以来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过她一样有办法退了这个婚我生是他的人,死亦是他的鬼,承蒙太后王爷错爱,残破之身怕是无法踏进皇室大门。你他手指着她,眉头紧蹙,世人皆言本王不循规蹈矩,没想到你一女子,居然如此不守妇道!情之所至,难免犯错,君子爱成人之美,还请王爷成全了小女子。他捏紧了手里的茶杯,森然吐出一个字,滚!我想要跟着王爷,哪怕是只能做一个粗使丫鬟也心甘情愿。好,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本王并未逼迫绝不反悔!她对他,半生缱绻半生怨。他为她,半世流离半世劫。...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