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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啤酒展现出的幻术天赋,东方远荣和陈浩经过一番讨论后,决定在土豆村留一段时日,教他一点相关知识。
当然,最好还是把他忽悠去神都,让修女教。
至于修女的师德……这是个麻烦的问题,但可以用万能的“不关我事”
这一公式解决。
千长得帅、嘴巴又甜,很是讨村里各年龄段的女性喜欢,也决定和他们一起在土豆村待一段时间。
“可是魄灵和灵修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啤酒捧着课本问道。
“呃,区别啊,就是,呃……”
陈浩支支吾吾了半晌也说不太清楚,接过课本翻了翻,发现书上竟然也没说。
旁边给小姑娘们念童话的千注意到了他们这边,插嘴道:“魄灵是一个能实体化的东西,灵修是个虚无缥缈的概念。
我一般都是这么分的:手里抄家伙的是主修魄灵的驭灵者,两手空空的就是主修灵修的驭灵者。”
“那魄灵和灵修,哪个更厉害呢。”
“这个就要看个人能力了……”
陈浩嘴上这么说着,心里想得却是:我怎么知道,我哪个都不会用。
教小孩子基本概念这个事情着实有些为难他这个失忆人士,无奈东方远荣不知道发什么神经,出去帮村民们干农活去了,教书的事情全部甩给了他。
“那魄灵和灵器又有什么区别呢?”
“你这个年纪不需要知道这么多!
快过来把你妹妹抱走!”
千喊道。
啤酒听话地放下书本,走过去艰难地抱起来了和自己块头差不多的果酒。
“哥哥!
我长大以后要嫁给王子!”
陈浩注视着抱在一起的两兄妹,有些发愣。
他十岁的时候梦想是什么来着?
虽然记忆左缺一块右缺一块,但他依然记得自己来神都时的梦想——落户神都,买一套不错的小房子,娶一个处得来的妻子,有一两个孩子;修炼修到长安境的初级就好了,长安境初级就可以有两百岁的寿命了。
抽一百年努力,剩下一百年享受生活,然后干干脆脆去死。
但这绝对不会是他十岁时的梦想……他倒是能大概地想起自己五岁左右的梦想:参军入伍,为黎民百姓战斗,然后成为大家眼中的英雄,给妈妈换一套带花园的大房子。
哦……对了,他的母亲很喜欢花,一直说如果没有战争的话,她会开一家花店。
他还记得母亲的葬礼,整个街区的人都来参加了,但可笑的是街坊邻居们没一个知道母亲的全名,没有人知道她的生平、她喜欢或者讨厌的东西。
就连陈浩自己都不知道。
他将这归咎于自己年纪太小,但事实是他从未真正的了解母亲。
他只知道母亲喜欢花,完全不清楚她喜欢什么花,葬礼上只能学着隔壁才死了奶奶的小红买一捧白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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