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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解,已经跟他们“混”

了一阵的人,也被那个场面镇住了。

徐薇的情况当然跟我差不多,我们俩都被那新奇壮观的场面惊呆了,我们连围脖和棉衣都没来得及脱,就尖叫着一头扎进了人群里……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8)

大半年不见,夏旸明显蹿了截个儿,头发也长了不少。

他依旧穿着那件黑风衣,脚上依旧是一双黑色高帮耐克。

他似乎成熟了许多——也许是因为当时我们正隔着台上台下的距离,而他在那段时间里的表现又是那样呼风唤雨,让那么多人为之疯狂吧!

那一夜,他在我眼里成了“英雄”

;而我,就在那一夜,无可救药地陷入了情网。

也许你们会觉得我浅薄——这种仅仅因为看一个人唱歌,而且是头一次看那个人唱歌就“莫名其妙”

爱上人家的反应完全是一种幼稚的表现——可是,请别忘了我当时的年龄。

我就是这么一个人,这么一朵属于另外一种天地里的花,只会为了一种梦幻的声音开放。

在我心里,音乐带给我的感动和兴奋总是会在瞬间就将我的理智彻底吞没。

这么多年来,我总是在努力试图让自己把工作和生活分开,可是这对我来说实在是挺难的……也许这也是我在感情问题上总失败的原因之一吧!

到今天回头细想,我仍旧无法十分确切地描述当年我第一次看到夏旸站在台上唱歌时,他带给我的冲击——那是一些类似于抽象画的色彩的大胆堆积和交错,就像我们曾经的年龄和曾经的爱情……我说不清那究竟是怎样的一幅画面,但我可以确定的是——那些颜色,是热情的、闪亮的、动人的,它们让我的内心汹涌。

夏旸属于那种人,他的外表并不特别出众,可是,一旦他站在舞台上,就会立即绽放出一种光彩,一种让人目不转睛的光彩。

那天晚上,当我在拥挤喧闹的人群里渐渐安静下来,进而全神贯注地注视着他转变的过程中,我想我一定是发现了他的那种光彩。

也许你们会觉得我分明是在吹嘘当年的自己多么独具慧眼吧?可是,我觉得——有些人身上的闪光之处你看得到,有些人的你却看不到,这就是缘分。

对于爱情,我一向都是这么理解的:它是你第一次认真注视他(她)时,他(她)带给你的那种确定——年轻的爱情应该是这样的,所有的爱情都应该是这样的。

爱是一种在一瞬间就忽然降临的东西,是让你猝不及防却又挥之不去的东西。

如果你犹疑再三,如果你反复掂量,那它就掺进了杂质,变成了表面上与爱情类似却又远不能及的另外一种情感。

我一向钦佩那种人,当他们脱离群体独自一人时,反而更能吸引众人的注目,而对于他们,那完全是不经意的。

当年,我并不明白这种魅力来源于何处,我曾以为那是漂亮的外表或者醒目夸张的服饰,但是从夏旸身上我开始意识到,不见得是那样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很多外表极其普通甚至衣着也极其随便的人,都具备那种魅力。

后来我终于发现,那是一种来自人内心深处的“气场”

,是人格深处的丰富、沉着、冷静、热情,以及自信所绽放出的光芒。

而这种东西,同那种表面化的东西对人形成的吸引完全不同:前者只能吸引人一时的目光;后者,会受到人们长久的瞩目……对于夏旸,直到今天我也不否认他身上的这种魅力,而且,我庆幸,在我至今为止的生命过程中,我认识了不少这样的人,他们是我生命中的另一种财富。

H乐队的演出结束后,台上换成另外一支乐队。

在他们调试音响、乐器的时间里,台下的人们开始三五成群地扎堆儿聊天、休息。

徐薇捅了捅我说:“哎,咱们能不能去找你那个吉他手朋友,把包和衣服放到后台去?”

经过刚才那一通折腾,“小棉熊”

已经热得受不了了,手里抱了一大堆陆续脱下来的棉衣、厚毛衣、围巾之类的东西,肩上还背着一个双肩背……我忽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倒不是不好意思去后台找刘健,而是怕撞上夏旸。

我一直有一个毛病,一旦真心喜欢上了谁,在那份感情尚未确定之前,就会特别不好意思见那个人;即便见了面,那时候的我也会像忘了台词的三流演员似的极不自然。

我是那种典型的等着男人追的女孩儿,虽然一直都很羡慕那些敢于大胆、主动进攻的“巾帼豪杰”

,可我就是做不出来。

要是偏偏碰上一个和我一样的“面瓜”

,那结果就是就算耗到地老天荒也只能擦肩而过了。

这也是与我外表给人的印象完全相反的一面,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这个人特别死要面子,所以宁可活受罪!

当然,那天,我完全没有理由拒绝徐薇的要求——那天的演出没有设置存衣处,场地内也根本没有座位。

我只好硬着头皮和徐薇往后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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