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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儿都已经跑了,围观的群众也逐渐地作鸟兽状散去。
“谢谢你,大哥哥!”
但那少年却没有走,攥着手中因为出汗而有些潮湿的钞票来到了林雨面前。
“进来说话吧!”
林雨走进屋中,回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小步跟着林雨,听到林雨回头说话便小心翼翼地回答道:“我叫童乐,是一个佣兵!”
少年掐着胸前那枚佣兵公会颁发的勋章,经过了刚才的闹剧,徽章上面已经沾了些许灰尘。
说到佣兵这两个字的时候,少年咬重了读音,似乎是在像林雨强调着。
“哦?那你为什么想要当一名佣兵呢?”
林雨笑道,或许这少年还不知道佣兵的危险,或许这少年还不清楚佣兵的社会地位。
可能正因如此,童乐才能保持着那份童心,才能在这个大染缸中不被染成五颜六色。
“佣兵可以赚好多好多钱,到时候我就可以给我哥哥买最好的假肢!”
童乐笑的特别高兴,脏兮兮的小脸蛋上露出一排整洁的牙齿,看起来像一个天使。
林雨一阵黯然,原来童乐的心愿如此简单,但对于一个只有八九岁的孩子来说,却又如隔天堑。
佣兵这个行业可不是谁都可以做的,尤其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无异于白白送了性命。
或许眼前这充满童真的孩子没有见过丧尸的残暴和血腥,他只是单纯地想赚钱来给自己的哥哥。
林雨觉得有必要要提醒一下他:“丧尸可不像欺负你的那些人一样,还会给你哭的机会!”
“我知道,大哥哥!”
童乐听出来林雨是在劝他放弃:“我可不是自己一个人去呢,二叔带了一帮人出城猎杀丧尸,我要是有枪的话也能跟着一起去!”
童乐双眼灵动地一番:“二叔可是我们街上最厉害的佣兵!”
既然这样,林雨也无话可说,有其他的佣兵照应,这孩子最起码的安全还是能够保证的。
“你想要这把枪?”
林雨举着手里的银色勃朗宁问道。
“嗯,可是...我不知道我的钱够不够!”
童乐见林雨手中的手枪,眼中露出了羡慕的神色,片刻后想到自己手里的钱,又黯然了下来。
“我这枪可便宜了!”
林雨手中白色光芒瞬间闪烁到了手枪上:“只要三百元哦!”
他决定要帮这少年一把,纵然是萍水相逢,但林雨与童乐似乎还是很有眼缘。
所以林雨悄悄将手中的银白色勃朗宁附魔上了穿甲和圣光效果,现在林雨手中这把无限子弹的手枪可以说是一把神器。
“真的吗!
?”
童乐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开心的事情,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我刚好有四百快,还能剩下点钱买药!”
童乐将钞票一张一张码在了柜台上,小心翼翼地数了起来。
一百、二百、三百。
将一小沓钞票递到了林雨的手中,童乐开心地接过林雨手中的手枪,现在这把手枪是属于他的了!
“我的天!
枪口不能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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