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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入尘(第1页)

又过了三天,老人带着垂头丧气的刘延离开了双阳。

在老人的帮助下,刘延确实将整片土地挖了三尺,可惜依然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回到昆仑之后的刘延整日闷闷不乐,每天都神情恍惚,望着双阳的方向,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只是每日发呆从清晨到黄昏。

看到刘延整个人都颓废了下去,老人过来劝说:“人生在世,哪能事事如意,不要再多想什么,没有什么事情是过不去的。”

看到刘延并没有什么反映,想了想,老人双手一挥,刘延只觉眼前一黑,就昏了过去。

等到刘延醒来的时候,借助着刚刚亮起的一丝晨光,发现自己正蜷缩在一个墙角。

看起来这是一个城镇,街边已经有了走动的人流。

这是要出镇劳作,天虽然还没有完全亮,但是人们就要开始一天的工作了。

一农不耕,民有饥者;一女不织,民有寒者。

内地的现状就是这样,只有每一天都用心劳作,才能够维持温饱。

毕竟,努力的人运气会更好。

力能胜贫,谨能胜祸。

只要百姓自己勤劳,在内地就不会出现贫穷;至于谨能胜祸,则是说一个人小心谨慎,就能远离灾祸。

比起化外之地,即使辛勤劳作,也时常颗粒无收的境况来说,这里已经好了很多。

至少,应该不会有人饿死,因为刘延偶尔能看到过往的人给路边的乞儿扔一两个铜板。

这是只有在内地才能看到场景。

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

只有在百姓自身能够过的好的情况下,礼节、荣辱包括同情这类感情才会出现。

正想着,只听叮当一声,一个铜板落入刘延面前破旧的瓷碗中。

刘延抬头看去,一个跟刘延差不多大的女孩,正一脸嫌弃的看着自己。

“你这人年纪轻轻,有手有脚的,不好好工作,在这里乞讨,你对的起你这健壮的身体吗?”

女孩虽是一脸嫌弃,语气也有些不耐烦,但是所说的话语却是希望刘延能够自食其力。

“乞讨!

本公子像是乞讨的人吗?”

刘延虽然还没有弄清自己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但是却对女孩的眼光表示质疑,自己堂堂刘家大少爷,不到十六岁就到达练气期四层的修炼天才,竟然被认为是乞丐。

好吧,凡人不能看出来自己的修为,但是自己的衣服,虽然看其来简朴,却是用金蚕丝缝制而成的,就这一身衣服,买下几个宅院都不成问题。

“你仔细看看,本公子是乞讨的人吗?单是本公子的衣服,金蚕丝制成,冬暖夏凉,刀剑难伤,不染尘埃,买你一百个都不成问题!”

刘延两眼看着天上,将鼻孔对着女孩。

只有这样的姿态,才能将仙人世家子弟的骄傲展现出来。

“不染尘埃,刀剑难伤!

哈哈哈哈!

难道你吹牛皮的时候,不看看自己身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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