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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服饰 二 道德与礼仪(第1页)

金鱼袋,石榴裙

礼仪,其实也是很麻烦的。

穿衣要怎样才“合礼”?无非两条。

一是合身份,二是合场合。

所谓“合场合”,就是在不同的场合下,相应地使用不同的服饰。

比如参加正式会议,穿着太随便就不合适;而闲居在家,西装革履的也很可笑。

所以,稍微有点身份的人,尤其是古代那些既有身份又注重礼仪的人,常常就会不停地换衣服。

比如,行礼时着礼服,祭祀时着祭服,治丧时着丧服,上朝时着朝服,闲居时着燕服。

穿什么衣服,就得配什么鞋。

穿祭服着舄(重底鞋),穿朝服着履(一般的鞋),穿燕服着屦(葛麻制单底鞋),出门着屐(木底鞋)。

光是鞋就有这么多种,别的就更不用提了。

但这些规定,都必须严格遵守,否则便是“失礼”。

不过更重要的还是要合身份。

中国古代的服饰是有制度的。

什么人用什么服饰,包括款式、面料、色彩、纹饰,都作了严格的规定。

比如周代的时候,只有天子、诸侯、大夫、士这些有一定地位的男子,才能使用上衣下裳的款式,妇人和庶人就只能穿衣裳相连的“深衣”。

汉代的平民百姓则只能穿本色麻布,染个颜色都不行。

唐以后,又规定明黄色为皇帝专用,所以赵匡胤“黄袍加身”,也就意味着登上了帝位。

明代则规定官民人等不得服用蟒龙、飞鱼、斗牛等图案,或一定品级的官员可用蟒,不得用龙。

蟒袍和龙袍是不同的。

穿蟒袍的是大臣,穿龙袍的是皇上,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龙飞凤舞”。

用了高于自己身份的服饰,便是“僭越”,犯了“大不敬”的罪;但如特许使用,则是极大的恩典,应予特别的炫耀和声明。

比如,宋朝的时候,凡有资格穿紫色、绯色公服的官员,都必须佩挂金、银装饰的“鱼袋”。

服紫佩挂金鱼袋,服绯佩挂银鱼袋。

服紫色要三品或四品以上,服绯色也要六品以上。

如职位品级太低,又有特殊情况(如出使等),需要佩挂鱼袋,必须先借用紫、绯之服,时称“借紫”、“借绯”。

如果穿紫佩鱼是皇上所赐,则是一种较高的荣誉,在填写自己的职衔时,必须加以申明。

例如宋初向太祖上《三礼图》,奏请重新制定服饰制度礼仪的博士聂崇义,就被赐紫服、佩金鱼袋。

因此这位老兄的正式职衔的全称就是“通议大夫国子司业兼太常博士柱国赐紫金鱼袋”。

身上穿件紫衣服,腰里挂个金鱼袋,也算一种职称,必须添进“干部履历表”里去,或印在“名片”上,还要特别说明是政府颁发的而不是借来的,这在今人看来未免可笑,但在古人看来则极为正常。

显然,在中国古代,服饰的等差,首先并不取决于“贫富”(有没有钱),而是取决于“贵贱”(有没有衔)。

没有地位,钱再多,也是白搭,此即所谓“民虽有富者,衣服不得独异”也。

汉制更规定,平民凡有一人经商者,其全家人均不得服用锦、绣、绮等丝织品,也不得服用毛织品、细葛布和白细苎麻布。

所以到了可以“卖官鬻爵”的年代,商人们都愿意花成千上万的银子,去“捐个前程”,买个官位,比如清末商人胡雪岩,靠帮左宗棠筹饷而“赏穿黄马褂”即是。

总之,不穿衣服固然是“失礼”,衣服穿的不对头同样是“失礼”。

既然一定的身份才能使用一定的服饰,那么一定的服饰也就代表了一定的身份,成了人们的“身份证明”,或成了身份、地位、职业的代名词。

比如大家熟知的“冠盖”(达官贵人)、“布衣”(平民百姓)、“袈裟”(佛教僧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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