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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重拳先生(第1页)

这个吃人的世界,威望比任何食物更能果腹!

——戈多格言

戈多荒原上,最讲究的,不是食物!

不是生活在这里的人,显然荒原上的怪异情况已经超出其想象。

吃,本来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温饱”

二字对任何国家的人民来说,都是首要事情,为何荒原上如此另类?戈多荒原上可没有什么粮食出产。

一方水土养活一方人,当食物来源困难到一定程度时,当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土著食不果腹后,他们已经能够从任何塞进肚子里的东西摄取生存的能量:一只饱吃草籽的灰鼠既提供肉食,也提供粗粮饭团;一段朽木下营巢的白蚁有着丰富的蛋白质;即使是异类的尸体,经过烈日的灼晒,嚼起来也是嘎嘣脆!

也就是说,在任何时刻,任何地方都能够吃到东西的荒原土著,为何还讲究食物?活下去的关键不是吃,而是不被吃!

荒原土著便另类地讲究起“威望”

来。

过着强盗式生活的荒原土著间,威望高的人,自然就获得好的食物,自然能够找到好的婆娘产下多多的崽子,才能守住一方土地很自然地耕种!

自然成为一方之主,一呼百应!

威望的获得,自然靠的是拳头,过硬的拳头!

“重拳先生”

自然就是这么一位存在!

“重拳先生”

的拳头有多硬,或许没有人知道,但光听卓号,自然就能想到,其拳头很重,而且还很聪明,不然也不会冠以“先生”

的称呼了。

“重拳先生”

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名地精与一名小戈隆的组合。

荒原上的人,并会觉得贪婪狡猾聒噪的地精与迟钝好吃暴躁的戈隆组合在一起有什么奇异。

任何奇怪的事情在荒原上发生,这里都不会觉得惊奇,除了“春耕秋收”

这条响应时节的自然规律。

“弗莱格”

在通用语中是“旗帜”

的意思,这是小个子的绿皮地精菲兹给小戈隆起的名字,因为他觉得小戈隆在奔跑时就像风中的旗帜,猎猎作响。

人们并不管未长大的戈隆孩童叫小戈隆,因为戈隆们已经把这个称呼赐予族群当中的另类,那种长不大的戈隆!

日隐小戈隆,戈隆当中的侏儒,仅仅只有三米高!

弗莱格就如同他称呼中的“日隐”

一样,不喜欢阳光,最喜欢的是拉着降临的夜幕,肆意奔跑在荒野上,就像现在一样,在屁股后滚起一道长长的尘浪。

一张藤椅绑在弗莱格佝偻的背上,菲兹坐在上面,舞动这一张不知什么制成的弹弓,高傲得如同一位出征的将军,高呼着“欧克”

在他们身后,被“欧克”

呼唤而来的强盗们,以三名食人魔为首,拉出一道长长的箭形队伍,裹着滚滚红尘,直奔肥羊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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