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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剑平当然喜欢率真懂事的小芳。
虽然偶尔会犯傻会调皮,但并不讨人厌。
再说了,正常人也做不到时刻保持清醒冷静自持。
“喜欢。”
小芳的心漏了一拍。
看到他面带微笑,说的时候好像没犹豫,便知道自己想多了。
方剑平的喜欢是对可爱小孩的稀罕。
聊胜于无。
一直对她有好感,离真正喜欢上她还远吗。
方剑平暂时回不去,小芳也没急着故意曲解他的意思,“那你要一直对我好,不许对那个白燕好。”
“必须的。
我跟她又不熟。”
“小两口感情真好。”
小芳和方剑平循声看去,原来人已到他们跟前。
自打小芳的脚崴了,方剑平背着她进进出出,不知真相的人没少用“感情好”
之类的词调侃。
两人都免疫了。
方剑平招呼道:“下地啊?”
“是呀。
之前有点事让我男人先干着,我这就去换他。
你们忙完了?”
方剑平点头:“下午拉回来就可以犁地了。”
那女人道:“拉回来快。
啥时候挖红薯?”
河头的红薯不用跟农场分,村里老老小小都等着呢。
早点分下来趁着天气好也好早点切片晒干或者做些粉丝留冬天吃。
方剑平:“我叔没说。”
“那我问问。”
女人说着就往西去。
西边还有很大很大一片棉花,早上的时候迎风招展,此时多半都趴在地上。
以前方剑平刚到这边,人家跟他说话,他以为人家找他有事。
后来才知道无论问什么聊什么,只要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路上,就是随口一问,近似于打招呼说“你好”
。
方剑平见她走了就知道她也是随口一问。
他便拉着小芳回家。
小芳看到他的手,忽然很想向他坦白。
一辈子那么长,今时今日的方剑平对她好,不等于以后还那么好。
她可是原著中的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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