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三章(第1页)

在重新开始流浪的初期,歌尔德蒙贪婪地享受着再次获得的自由,但对一个流浪汉无以为家、颠倒混乱的生活方式,却得重新加以适应。

流浪汉们不听命于任何人,只受天气与季节的约束,眼前无目标,头上无房顶,身边无长物,得过且过,随遇而安,生活得天真而勇敢,寒酸而充实。

他们是被逐出乐园的亚当的儿子,纯洁无辜的动物的兄弟。

时时刻刻,他们从老天的手中受领着主的赐予:阳光、雨露、霜雪、冷暖、舒适和困厄。

对于他们来说,无所谓时间,无所谓历史,无所谓追求;他们也不像那些住在房子里的人,对所谓发展和进步如异教徒似地怀有狂热崇拜。

一名流浪汉可能是文雅的或者粗野的,精明的或者痴憨的,勇敢的或者怯懦的;但不管怎样,他在心里总是个孩子,总生活在出生后的第一天,生活在世界历史开始之前,他的生活总是受很少几个简单的欲望和需要的支配。

他可能是聪明的,也可能是愚蠢的;他既可能深知一切生命之脆弱和短暂,深知一切在茫茫宇宙中存身的生物之渺小和可怜,也可能懵懵懂懂,完全只知满足自己贪婪的肚腹的需要。

——他始终是财产拥有者和安居乐业者的对头和死敌;这种人恨他,鄙视他,害怕他,因为他们不愿被他提醒:存在是短暂的,所有的生命却在不断枯萎,在我们四周的宇宙里,充斥着冷酷无情的死亡。

流浪汉生活的幼稚单纯,它的母性倾向,它对法则与精神的格格不入,它的冒险轻生以及时刻处于死亡边缘等等,都早已对歌尔德蒙的心灵产生深刻的影响。

但尽管如此,他心中仍然存在灵性和意志,他仍然是位艺术家;而这个矛盾,就把他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而艰难了。

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通过分裂和矛盾才变得丰富多彩。

没有陶醉纵乐,理性和明智何以存在;没有死神在背后窥视,感官的欢娱又有什么价值;没有两性之间永远还不清的孽债,又哪儿能产生爱?

夏季和秋季过去了,歌尔德蒙好不容易熬完寒冬,重又迎来鸟语花香的令人陶醉的春天;时序更替快如飞梭,夏日高悬蓝天的骄阳,总是一眨眼便落了下去。

如此年复一年,歌尔德蒙似乎忘记了世界上除去饥饿、爱情以及这不声不响的节令变化以外,还有别的东西;看起来,他已完全沉溺在母性原始的大欲世界里了。

其实,每次在梦中,每次在休息时望着一道道鲜花盛开或者枯萎萧索的山谷而堕入沉思的当儿,他仍然充满彻悟,仍然是一位艺术家,仍然痛感着一种想以精神力量将这过一天算一天的无意义的生活改变和抛弃的渴望。

有一天,他碰见了一个同伴。

自从与维克多那次你死我活的搏斗以后,他就一直在单独流浪。

眼下这位不知怎么跟上了他,他甩了好长时间都摆脱不了。

不过这一个同伴并非和维克多同一类型,而是位去过罗马的朝圣者,年纪轻轻的,身穿修士袍,头戴朝圣帽,名叫罗伯特,老家在波顿湖边上。

此人是个手艺人的儿子,曾在圣伽鲁斯修道院念过书,少年时代就产生了去罗马朝圣的念头,年纪越大越是入迷,等到抓住一个机会便实行起来。

他的父亲一死,他的愿望才得以实现,他本是在父亲的工场里做细木匠的。

老头儿刚一下葬,罗伯特就向母亲和妹妹宣布,现在任何事情也别想再拦住他去实现自己的宿愿,即动身前往罗马朝圣,以便补赎他自己和他父亲的罪过。

两个女人叫苦连天没有用,破口大骂也没有用;罗伯特固执己见,未曾得到母亲的祝福,也不考虑两个女人日子是否过得下去,便在妹妹的怒骂声中走出了家门。

促使他这么干的首先是对游荡的兴趣,其中也掺杂着某种表面上的虔诚,即是说想在宏伟的教堂和圣地呆一呆,尝尝参加弥撒、洗礼、葬仪、燃点圣香和圣蜡的滋味。

他也会少许拉丁文,但不是想做学问,而是渴望在教堂穹顶的阴影中去嘀咕嘀咕,自我陶醉。

小时候,他很热衷于当作弥撒的辅祭。

歌尔德蒙并不怎么瞧得起他,但对他也还喜欢,觉得在狂热地迷恋漫游和向往异域方面,自己和他颇有些相似。

罗伯特自称高高兴兴地离开了家,还真到过罗马,受到无数修道院和神父的殷勤款待,亲眼看到了许多名山大川和南国风光,在罗马的大小寺院和教堂中间感到身心舒畅,听了数百台弥撒,在最神圣的地方做过祷告,领过圣餐,吸进的圣香之多,已经超过了赎补他年轻人的小小罪过以及他父亲罪孽的需要。

他在外流浪已一年多;当他终于返回故乡,踏进家门的时候,人家对他却不像迎接一个归来的游子似地亲热。

原来妹妹已经垄断家中的义务和权利,在工场中雇用了一个勤快的伙计,嫁给了他,一个人把家庭和工场管理得井井有条,使归来的罗伯特没住两天便发现自己是多余的人,而且当他马上又声称要出走的时候,谁也不曾劝他留下。

他呢,也并不难过,只求他母亲拿出一点点积蓄,重新做一套朝圣服穿起来,便踏上新的旅程,漫无目的地横穿了整个德意志帝国,一半像流浪汉,一半像教士。

他身上挂的朝参著名圣地的纪念铜牌和念珠丁丁当当响个不停。

他初次碰见歌尔德蒙时两人只同行了一天,相互交换了一些流浪的见闻,到下一个小镇便走散了。

后来他又不只一处遇见歌尔德蒙,终于完全留在他身边,成了他一名相处得不错的不辞劳苦的旅伴。

他很喜欢歌尔德蒙,常常献一些小殷勤讨好他;他钦佩歌尔德蒙的学识、勇敢和智慧,热爱他的健康、力量和诚恳。

两人渐渐彼此习惯了,因为歌尔德蒙为人也挺豁达的。

只有一个怪癖,就是当他堕入忧郁和沉思时,他总是固执地一声不响,目光茫然,旁若无人,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不容谁去找他唠叨,或者问这问那,或者对他进行安慰,而必须听其自然让他爱沉默多久就沉默多久。

罗伯特很快便学会了这样做。

后来,他发现歌尔德蒙能背出一大堆拉丁文诗和圣歌,在一座教堂的大门口听他讲解了那些石像的来历,亲眼看见他用一截赭石寥寥几笔就在他们靠着休息的白墙上画出一些真人大小的人物像,打这时起,他更把自己的伙伴视为上帝的宠儿,甚至几乎当他是一个魔术师。

至于歌尔德蒙还是妇女的宠儿,只需做一个媚眼和微微一笑便能征服她们中的某些人,罗伯特也同样看在心里;这一点他不那么喜欢,但却不得不佩服。

热门小说推荐
宠妻入骨之腹黑蛇蝎妃

宠妻入骨之腹黑蛇蝎妃

她是21世纪顶尖特工教练,曾亲手塑造了很多叱咤风云的特工狠角色,没想到一朝穿越,她竟成了北溟国叶大将军府上的病秧子废材五小姐。他,明里是煜王府的世子,暗中却是掌控蓝刺军的首领,喋血冷漠,傲慢霸道,对谁都是手段毒辣,绝不留情!当男霸遇上女狠,她腹黑爱算计,他总能捏住她的狐狸小尾巴,你来我往,他爱上了这只刁蛮却睿智善良的小狐狸。于是,他宠她,宠入骨,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谁敢忤逆着她的意愿,那就是他的头号敌人,他不惜一切代价将那人摧毁!本文女强宠文,男女都是强中更强的高手,过程从始至终都是一对一,无数伏笔,无数衷情,无数你遐想揣摩,所以,不要犹豫,跳坑吧,亲!...

唯武巅峰

唯武巅峰

叶铭,出身于卑微城镇,却注定踏上命运抗争者的宿命。以绝世圣体,执掌黑暗光明大道,以无上修罗战斗之道,踏碎诸神殿堂。神秘的身世,万古的宿敌,叶铭踏着无上神魔的尸骸,一步步走向巅峰,成就无上主宰。...

快跑,黑枭老公要收妖!11

快跑,黑枭老公要收妖!11

芙城人人都知市长极其溺爱他的宝贝女儿乐遥遥,却不知,将乐遥遥宠得无法无天人神共愤的,另有别人。开学第一天老大,不好了,乐小姐把警察局局长家儿子的菊花给炸了!某男勾唇,她家老头是怎么解决的?乐市长说愿意承担所有医药费。警察局长不干,说必须道歉。某男炸毛,道什么歉!去,把那警察局长的菊花也给我爆了!几天后老大,校长罚乐小姐洗厕所,乐小姐把校长的豪车给砸了。某男目光阴狠,去,把那校长的豪宅给我拆了!老大,乐小姐她她她怎么了?说!某男不悦。乐小姐今晚要和学校太子帮的人约约炮。什么!她敢背着我玩男人,想都别想!某男怒气冲冲赶去收妖。好不容易诱婚成功,没想到结婚才半年,小妖精跟着他老母跑了。一个是老妖妇,一个是小妖精,妖味相投,两人溜到外头鬼混了几个月,最终被逮到。某男将小妖精压在身下大战三天三夜,他邪笑,我最擅长收妖,你这只小妖精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他却不知,他也有不能收的妖。一年后,出生了只在娘胎里就已成精的小妖魔本文走搞笑风,暖宠有爱,各位亲如果喜欢就收了吧...

魔王是个宅

魔王是个宅

诸君!我喜欢战争!摘自魔王洛基的经典语录。萝莉若干只,少女若干只,御姐若干只,人妻若干只,巫女若干只,公主若干只,女王若干只,母龙若干只,机娘若干只,武器娘若干只,兽耳娘若干只,教职人员若干只,神秘人物若干只摘自魔王洛基的后宫名册。—卖萌的分割线这只是宅男在异界完成魔王本分工作,建立跨种族跨位面宇宙无敌超有爱大后宫的故事。PS本书大杂烩,所以出现各种乱入请不要太过惊讶,我也不知道最终会杂烩到啥程度,请抱着有爱之心耐心翻阅PS2书友群49517400PS3(999999999999>若干≥1)...

韩娱之梦幻少时

韩娱之梦幻少时

都已经七十万字了,读者基本上也都差不多定下来了,但是还是想改一下简介。开头因为呆子的一时糊涂,竟然有了一些百合倾向,再加上后来没收住,所以让很多人误会,这本书的成绩也因此受到很大的影响。现在已经七十万字了,大家不要被开头所影响,想看就坚持看下去吧,会让大家有意外的惊喜的。郑重提示,本书后宫,不喜勿入!这只是一个sone的梦!卫道士就不要进来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最后说一声本书不是百合,想看百合的就不要进来了。最后的最后,本书不是种马,不是推土机,多女主!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韩娱之梦幻少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万千世界交易所

万千世界交易所

你还在为你没有天赋,被同辈所欺辱吗?你还在为你没有秘籍,被高手所蹂躏吗?你还在为你没有能力,属于你的一切被人抢走吗?不要怕,不要怕,快来万界交易所。你将找回你的一切,你将得到属于你的尊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