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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就把这江水当作海吧
我很喜欢邓丽君的一首歌,叫《小城故事》,因为我的家乡就是一座小城,总觉得她就是在唱我们。
后来我自己也写了一首歌,觍着脸起名叫《新小城故事》,里面有一段歌词是这样的:“就把这江水当作海吧,我们牵手来一点浪漫吧,虽然这座城市有些小了,放下我们的爱也足够了。”
写这首歌的时候我才十五岁,现在肯定是写不出这种歌词了。
家乡的那条江,别说当成海了,现在被污染得当成河都很难。
歌里的女主角其实是我的一位女同学,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初恋。
等我讲完这个故事,你可以帮我判断一下。
她是一个转学生,初一的时候突然降临到我的班上,就坐在我身后。
那时候我真的很生气自己的身高,如果再高一些就可以坐到后排了,每天就可以多看她无数眼。
不过这样也好,每天她可以多看我无数眼,无论她是不是情愿。
她的样子不是最出众的,但是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很特别,可能是因为她的短发吧,那时候所有的女生都是长发;还有,她的皮肤有一点黑,那时候所有的女生好像都是白白的;还有,她穿衣服的风格,因为是外地人,和我们都不太一样;包括她的口音,那是一种和电视上差不多的、很洋气的、我们学不来的口音。
我们倒也不是学不来,只是说出来会很奇怪,会被其他同学笑,但是她说就不奇怪,那口音就好像长在她的身上一样自然。
那时候我给自己定了配额,每天都要想办法让她对我说一句话,一句就足够了。
有时候说了两三句,就算赚到,可以存起来留给明后天用。
我觉得全班的男生都应该是喜欢她的,为了能让她对我印象深刻,我采用了一个比较极端的方法,绝对不会有其他人这么做。
我发现她特别喜欢看书、看杂志,就拼命写文章,给杂志投稿。
我希望有一天她打开那些《少男少女》、《当代歌坛》、《中学生博览》什么的,可以看到我的名字。
几个月后,她知道了这件事情,并不是因为她在杂志上看到了我的名字,因为我的文章根本就没有被发表过。
她应该是逐渐察觉到我对她的好感,察觉到我一直在写些什么的奇怪举动了吧。
后来她问起来,我也没有承认是因为她才写的,只是说自己很喜欢文学,希望有一天能够把自己写的东西变成铅字。
她说:“那好吧,我给你一点动力。
如果有一天你的文字发表在杂志上,我就答应你一个要求。”
她说得轻描淡写,我听得惊天动地。
我开始更加努力地写作,散文、议论文、说明文、歌词、小说、诗歌,各种各样的文体都尝试,疯狂投稿。
我想着如果真的有一篇发表了,她就可以答应我,和我交往了。
可是这过程实在太漫长,漫长到足够让人忘了当时的那句话,我的文字被发表出来,已经是两年以后的事情了。
是的,终于在两年以后,在1996年第七期的《中学生博览》杂志上,我的文字被发表了,那是一则笑话。
凭借那则笑话,我还获得了当期杂志的“最佳笑星”
奖,笑话的内容是:
《哥白尼的学说》
老师:天文学家哥白尼创造了什么学说?
学生:好像是……《进化论》吧!
老师: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知道,重新说!
学生:对,是“重新说”
。
哈哈哈哈,你到底是因为这则笑话的内容,还是因为我折腾了那么久,到最后只发表了一则笑话而笑的呢?尽管只发表了一则笑话,也已经很拉风了。
很快全学校就都知道了这件事情,大家投来的目光中开始有崇拜,来自全国各地的想要和我交笔友的信件也纷纷寄过来,但是我最在乎的还是她的反应。
果然在我的提醒之下,她才想起当年的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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