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从来没有想过,我的日子会过得如此不堪。
今年,我虚岁三十九,三十九年来,我从事过的行业,我说出来,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可是,这是事实。
我卖过菜,开过饭店,办过歌舞团杂技团,在工厂做过工人,也做过领导,曾经梦想当个作家,也写过剧本,也当过演员。
可是最终,我还是我,一事无成的我。
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呢?我不止一次我问过我自己,可我找不到答案。
于是,我开始恐惧,开始害怕。
因为我知道,失败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身在其中却不知道原因。
是什么原因造成我的一事无成呢?我想知道答案,因为我不想这样过一辈子。
可,人就是这么的奇怪,你越想知道什么狗屁答案,却一直得不到答案,在这种情况下,我,学会了喝酒。
都说酒是好东西,据说可以一醉解千愁,可是,貌似我从没醉过。
就好比今晚,我知道我喝多了,可我就是不醉!
我喜欢夏天的夜晚,因为夏天的夜晚,是多情的夜晚,是可以光明正大偷窥的夜晚!
于是,我趁着酒兴,漫步夜市。
逛夜市,其实我根本就没买过东西,其目的,就是看美女。
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
可现在的女生仿佛都回到了过去。
特别是到了夏天,一个比一个穿的少,什么吊带衫吊带裙超短裙都是过去式了,我曾经见过一个女生,约莫二十岁上下,穿着黑色的透视装,穿透视装在现在这个社会不奇怪,也很正常,可这个小姑奶奶穿的透视装里,啥都没穿!
我不知道当时在夜市的人们是怎么看待这个女生的,我只知道,我的世界在看到这女生的一瞬间就崩塌了,空气在这一瞬间也停止流转了,时间更是在这一瞬间卡壳了!
我只知道,当时的我,眼里,心里全是她,我不相信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更何况我三十九了,她顶多二十岁,我比她大近一倍,可当时的我,仿佛迷失了心窍,就跟着那女生,一直看着她离开了夜市,上了一辆兰博基尼,点火,发动,离开,一气呵成。
这女生是谁?是富二代?还是别人是三儿?不然哪来的钱买这么好的车?
这些对于我而言,不是事。
因为,这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不是吗?
可,今晚,我不再淡定,因为,我刚进了夜市,就看到了她,那个曾经穿着透视装却不穿内衣的女生。
我如同猫见了鱼儿,酒也在那一瞬间醒了一大半!
我远远的跟着她,看着她停下她的兰博基尼,看着她下了车,今晚的她,穿着低胸装,配着超短裙,怎么看怎么的。
。
。
。
。
。
风骚!
对,就是风骚!
绝对的风骚!
我脑海中突然间很是龌蹉,今晚的她有没有穿小内内呢?
左手登峰造极的医术。右手出神入化的毒术。少年丁浩,医毒双绝。要生,我能救你!要死,我能毒你!绝世毒医,闯荡花都,天下无敌...
在NBA历史中,只有两个人能够胜任五个位置,那就是埃尔文约翰逊和卫志明。不,还有一个人可以打六个位置!谁?阿泰每日上午11点和下午5点更新,请路过的朋友收藏推荐支持下拜谢。每500推荐票加更一章,每300收藏加更一章,打赏另说。...
他看到男人时震惊的无法言语几近失控,却暮然看到他身旁的妻儿,而后沉默,转身后,顷刻间泪流满面,那年地震失联后,他等了他五年,却等到的是他早已娶妻生子!男童疑问道二叔,那个叔叔好怪!男人看着离去的背影,皱了皱眉,转头问女人道姐,我失忆前是不是认识他?...
魂穿异世,化身十岁的小萝莉,泥巴茅草糊的屋子,暴躁的爹,硬气的娘,重男轻女的爷爷奶奶,上有大姐,下有弟妹,没人疼没人爱,最受不了的是,这是个架空的年代,魂穿的身子竟是个聋哑的残障小萝莉。唯一可喜的是,偶然发现自己竟然能听懂动物的语言,由此避免了一些天灾人祸。一朝正常开口说话,换来的不是爹娘的疼爱,而是被卖入员外家做丫鬟。既来之则安之,前世已无牵挂,此世当坦然而过,身有园艺养殖在手,看立春在此世如何安身立命。...
作为一个普通的新闻工作者,本想平凡一生,只求不愁吃穿,是的,不愁吃穿,但是并非穿越的穿!一个尚武的世界,居然有人坚持习文?还是护国玄师的独生嫡女?最是无用是书生,作为记者穿越到了一个用拳头说话的世界,好悲催有木有?难道真的要弃文从武?是继续被家族庇护,继续热衷习文,当一个平凡的米虫,还是活出另一番精彩?...
一朝穿越农家女,转眼变成童养媳,家徒四壁,得了病的小相公,萝卜头似的亲弟弟。得亏得了一个随身空间,白雪一心就想着赚钱过好日子,谁知却招惹上了个了不得的侯爷。可是,古代的女子一旦离婚不就成了过街老鼠了吗?可这侯爷怎么把自己宠上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