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七章上山(第1页)

“这有啥”

房大姐摆摆手,“妹子你要是困难,这房租过几天再给我也行。”

看着房大姐再次将房租给推过来,程欢赶紧摆摆手,“大姐,我现在已经找到挣钱的活计了,这钱您赶紧收起来吧,我先走了。”

从房大姐这里出来,程欢又去了一趟邮局。

她出来这么多天了,就给家里打了一次电话。

爸妈虽然生气她自己跑出来,可是听到她已经对齐志明死心后,倒是没有在说什么。

这些年,她被猪油蒙了眼,才会觉得齐志明这个人渣好,整天就知道给齐志明家里干活,挣点钱也都补贴了他们家。

反倒是自己的爸妈,这些年自己连件新衣服都没有给他们买过。

想想这些,程欢都恨自己当初太蠢。

到了邮局,她寄了三十块钱回家,怕爸妈误以为这些是她寄给齐志明家的,程欢还特意写明了,自己和齐志明已经没有关系了,齐志明在大学里找了新的女朋友,这些钱是她给自己家里的,和齐家没有任何关系。

将钱寄出去,程欢从邮局出来,忍不住笑了。

这是第一次给家里寄钱,是她重生以来,最好的一个开始,相信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兜里剩下十块钱,是程欢留下来应急用的。

从邮局回到家,她又去山下砍了一些树枝。

前两天刚下过雨,程欢推着板车来的时候,看到地上有很多蘑菇。

心里一喜,程欢赶紧砍了一车柴推回家,放到院子里晒着,然后拿了一个盛杂物的竹筐上了山。

蘑菇可是好东西,摘回来可以做馅用,也可以晒干后卖给城里收干货的。

还可以拿到菜市场去卖,也有很多人愿意买。

在老家的时候,为了给齐志明挣学费,每年的雨季,她都会去大山里捡蘑菇来卖。

对于蘑菇程欢非常的熟悉,哪些有毒,哪些没毒,她一眼就能认出来。

她去的时候,山脚下已经有人在找蘑菇了,程欢看了一眼,直接背着竹筐就上了山。

八月初的天气

还是很热,但是山里植物茂盛,倒是比外面凉快一些,就是非常的潮湿,有点闷。

程欢找了一个棍子,挑着容易出蘑菇的地方,一路慢慢的找着。

也许是她的运气好,没走多久,她后面的竹筐都已经快满了,程欢还找到了不少的木耳还有银耳。

好在她出来的时候还拿了一个袋子,等竹筐满了,她就开始往袋子里的装。

又往山里走了一会儿。

程欢发现了一片松树林。

这片山上多的是松树,有一片松树林也不奇怪。

她用手里的棍子拨弄着地上的松针,以为能找到点松树菌。

没想到松树菌没有找到,却让她发现了松茸。

松茸有多值钱,程欢采了那么多年的蘑菇,在熟悉不过了。

她激动的差点蹦起来,小心翼翼的将发现的松茸摘出来,单独给放了起来。

在这一片松树林里,程欢采了差不多有五斤的松茸。

这些松茸品相很好,绝对可以卖个好价钱。

摘完这些松茸,程欢赶紧下了山。

松茸这东西,程欢知道一个人特别的喜欢,尤其是越新鲜越好。

那就是京都饭店的老板。

这些松茸她没洗,直接用布袋包好,就出了门。

京都饭店距离程欢住的地方有点远,她拿出两分钱做了一次公交车。

热门小说推荐
网游之厄运先生

网游之厄运先生

妄想的病态最终形成真实的世界!看不见的星空下,由每一个冒险者画成地图!...

我的冷艳女总裁

我的冷艳女总裁

前一秒被炒鱿鱼,下一秒怀抱尤物,刺激,真刺激更新说明每天保底两更,守护加一更...

良渚神鸟

良渚神鸟

本书简介祖师度我出红尘,铁树开花始见春。化化轮回重化化,生生转变再生生。欲知有色还无色,须识无形却有形。色即是空空即色,空空色色要分明。说的什么东西,唧唧歪歪的?放下这花花世界,放下这‘我’的执念!切,才不!你说你放不下,那你痴迷与什么?是修什么神秘的功法,是越级杀人,还是要有个护短的师傅?我只想要妻子们,还想要有意思的冒险,这些就足够了!妻子…们…,脸部的神经在不住的抽搐着,好,那个女孩子说自己是4000年前的良渚时期来的,她是背负着了不起的使命,你就跟她一起冒险去!好啊,不过冒险要打架的,最好给开个挂啊那你先去找那枚金色的珠子,吞下去就是了。那出发了!哈!...

天择

天择

上天选择我来这走一世,我便要只争朝夕!在这个百家争鸣的乱世,在这个也是百家争霸的乱世!!命格破军,便要领千军万众,横刀立马命格紫微,便要泽被苍生,主大地浮沉命格辅弼,便要治理天下,万人之上,一...

悍妇,本王饿了!

悍妇,本王饿了!

穆云诃砸了杯子扔了枕头,也没打到灵活躲闪的女人,他气得浑身发抖怒吼带着你的虚情假意给我滚!洛芷珩笑得没心没肺这就滚。只半个时辰没见到她,穆云诃不耐烦的大吼洛芷珩你给我滚回来。半天没人搭理他,穆云诃脸色铁青的咆哮又跑哪去撒野了?你这泼妇非要将王府闹开花才罢休!悍妇,本王饿了!洛芷珩在院子里磨刀霍霍,等着和一会杀进来的娘子军对战,对穆云诃的怒吼冷笑连连真当自己是大爷呢?我可是有骨气有底线的好土匪,天天踩我底线,当心哪天我剁了你的第三条腿。好久之后的哪一天,穆云诃压着她冷笑问你要剁了本王哪条腿?剁了它么?没有它本王饿了,用什么吃掉你?她是清末民初那个动荡年代最颠覆霸气妖娆的女土匪。她本名门闺秀,却因生在乱世,不得不放下矜持,拿起屠刀,虽未保家卫国,却能不被蹂躏。她是穆王朝最花痴跋扈娇惯的将军爱女,因为赌气而打晕了孪生妹妹,冒名顶替去嫁人,却因犯花痴而被人措手打死。一具身体一颗心一个灵魂,当民国彪悍女子的灵魂占据穆王朝花痴小妞的身体,身边的妖魔鬼怪阴谋陷害通通打倒!洛芷珩睁开眼,看着眼前那双白嫩小手脸色大变姑奶奶我变鬼附体了?!不管在哪个世界天下,她都绝对奉行她土匪老爹教给她的生存至理名言闺女,这就是个人吃人的年代,你不够狠就被够狠的吃掉,洋鬼子可不管你是不是良家妇女,善良是最廉价的奢侈品,咱要不起了,不想被欺辱你要狠要坏,打不过就跑,跑不掉就求饶,看见喜欢的抢过来。如今咱们唯一的底线就是做人的道德底线,不夺人所好,不做卖国贼!咱要做一个有骨气有底线的好土匪!一句话简介男主在与女主的互相折磨和战斗中,被虐成忠犬的故事。求收藏留言推荐票,去支持,画纱会继续努力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