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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归生气,饭还是要吃的。
等保姆阿姨将饭菜布好,一行人就落了座。
餐桌是长方形的,孙亭生理所当然坐在主座,一边是方昭和、蒋容跟霍一鸣,另一边是孙子期、孙乐童跟余城。
两个人高马大的男人面对面坐在末座,默默地瞟了对方一眼。
桌上菜肴很丰盛,方昭和这次是卯了劲地下厨,大大小小的碟子摆满了一桌。
她心细,顾念着余城手上还有伤,特意避开辛辣的菜式,只挑清淡的做,像什么龙井虾仁啊,清蒸牡蛎啊,蟹黄炸鱼柳啊,柠檬鸡啊,蒜香骨啊……做着做着,又想起来闺女说过他特别喜欢吃牛肉,连忙叫人送了点雪花牛肉过来,赶急赶忙地做了个烹汁牛肉。
除了吃的,方昭和还让保姆阿姨给他们开了瓶酒过来。
孙家人不好酒,偶尔喝起来也没什么讲究。
但礼貌起见,家里一般都会备着一些,红的白的黄的都有。
这会儿保姆阿姨按吩咐开了瓶红的过来,醒了酒,斜斜地插在铁皮冰桶里,一点点地往各人的杯中倒。
孙亭生默不作声地夹着自己面前的芽豆烧肉,谁也不看,一口一口慢慢地吃。
方昭和在桌子底下拧了他的老腰一把。
“没礼貌,一把年纪了,你作给我看啊?”
她细细声地训他。
声音不大,桌子上的人仔细侧耳都能听清,但谁也没敢吭声,都当没听见。
孙亭生吃了疼,不敢继续端架子,只好装模作样地清了清嗓子,扫了一眼在座没敢乱动的几个年轻人,一脸严肃道:“行了,都起筷吧。”
孙乐童才不管一桌子是什么情况,只提溜着一双大眼睛,自顾自握着木筷子奶声奶气道:“蜀黍,我要吃那个。”
“哪个?”
余城还没敢放松,隐隐绷着脸,提起筷子给小崽子夹菜。
孙乐童指的是一个花生猪蹄煲。
猪蹄已经炖至烂熟了,软软的一块,筷子不好夹,余城在他碗里拿了小勺子给他舀了一勺。
孙乐童一脸高兴地“啊呜——”
吃进口,没几秒却皱起了小眉头。
“蜀黍,”
他哭丧着脸,“有萝卜。”
方昭和“哎呀”
了一声才想起来,这菜本来就不是给孙乐童做的,孙乐童一点萝卜都不碰,但蒋容偏偏爱吃萝卜花生煲猪蹄,所以今儿特地煲了一锅放在霍一鸣面前。
刚才孙乐童央着要吃的时候,她顾着瞪孙亭生也没来得及拦。
这下孙乐童握着勺子,吃也不是,扔也不是,就这么扁着嘴去看他爹。
看他爹有什么用?
他爹就是那个把不吃萝卜的怪毛病遗传给他的那个人。
余城一听这个名词就满脸嫌弃,想都不想就想怂恿他:“别吃,扔了。”
结果话没说完,突然眼角余光瞄见孙亭生正不悦地盯着自己,又一个激灵地反应过来,急忙换了个表情沉稳改口:“小朋友不能挑食,你要乖乖吃掉。”
孙乐童的脸更垮了:“好难吃。”
余城的神情很复杂,显然心里也是在做剧烈抗争:“难吃也要吃,有营养价值。”
“可是蜀黍你都不吃,为什么就我要吃?”
“谁说我不吃?”
余城接了话,立刻无缝将注意力转移,“你妈就爱吃。”
孙子期一脸看鬼的样子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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