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卷修炼之路 第三章 天魂丹(第1页)

热门推荐:、、、、、、、

林天回到了房间,换掉了昨夜被汗水侵湿掉的衣服,洗了一个澡,然后换了一身新的习武服,就在这时候林尘突然来到了林天身边,对他说道:“今天你是不是打算出去?”

林天很纳闷,父亲是怎么知道自己要出去的,其实很简单,林尘已经感觉到林天的气脉已经要突破武者五阶了,但是可惜没有什么天才地宝支撑,从武者五阶到武者六阶这道横沟很难越过去,所以他的气脉停留在了武者五阶顶峰。

于是林尘就猜想这小子估计是打算出去买一些丹药来提升自己的实力,林天也聪明,既然父亲能猜出来那一定有他的原因,也没有多问,便点了点头。

“恩,出门一定要多带点钱。”

于是林尘给了林天一个钱袋,林天打开一看惊呆了,足足一千银币,他就更郁闷了,记得前世父亲貌似是整个守荒城最抠门的了,别说一千银币了,就是一颗铜币都从他的牙缝里面拔不出来,可是如今竟然如此轻松的就给出了一千银币,有点出乎林天的预料,刚想问什么,一抬头,林尘已经消失掉了,无奈之下,只好收了钱袋,离开了家门。

一路上,林天心里的纠结实在是太多了,难道这一世重生,历史发生改变了么?就像自己要修炼了一样,有些东西也会随之改变么?

林天突然想到一件事,记得上一世,自己曾听说有人在守荒城城郊的一座山中找到了一束金黄色,叶茎泛着一丝雪白色的草药,最后拿到了拍卖场以高价卖出,听说是百年的金丝雪顶,其作用就是守住修炼者身体里面的气体,据说可以借此突破至少两阶的能力,还能巩固修炼者的气脉,效果比筑基丹还要更胜一筹。

如果有了这个好东西,还用怕修炼没有门路么?

林天在心里打着如意算盘,计划着怎么去把这个好玩意儿弄到手,守荒城城外百里处确实有一处山脉,横断了守荒城到天朝首都的去路,所以说守荒城地势险峻,左横山脉,右边又面临地荒部落的干扰。

哼哼,金丝雪顶,好东西,这一世,小爷我要定了!

不知不觉得来到了市区,这里是守荒城最繁荣的地带,武器场,丹药店,拍卖会,典当行,等等,数不胜数。

“喂,你这东西也太贵了吧,老板你确定你不是在坑人?”

吵杂的闹市突然传来了一阵熟悉的声音,寻声看去,一个少年手里握着长剑,很是爱不释手,但是可能由于价格过高,在和店主讨价。

那店主不懈的看了一眼那少年,“你若是玩剑的行家自然能看出我这剑的价格,一口价一百金币。”

那少年,林天认识,曾经和自己多次完成任务,是一个很爱剑的家伙,叫做秦风,最后在自己十八岁那年,秦风和自己参加了那个击杀地荒军队的任务,率先死在了地荒士兵乱箭之下!

林天也是一个爱剑的人,前世在军队中,一把剑就如同自己的爱人一般,美人虽美,百看不腻,但是一把好剑也是这个道理,醉里挑灯看剑!

对一名战士而言,也是一种享受,如同看也等下美人起舞一般!

林天快步走了上来,一把抢过了秦风手里的剑,“剑宽四寸,剑长七寸,剑锋两寸,剑重恩··老板,这把剑有点轻啊,按道理来说,这把剑应该再重一点,这么说来,这把剑打造的时候惨了一些杂质,所以剑的重度就请了许多,并非用纯玄铁打造的,所以,你这个价格不实。”

秦风和那个老板被吓了一跳,老板一看是真的遇见行家了,急忙说道:“那个,小哥,这件事千万不要说出去,我看这样,五百银币,我卖出去好吧,这件事一旦说出去,就毁了我这家店的名声!”

林天把剑递给了秦风:“还不掏钱?”

秦风迅速的掏出了钱袋,接过剑,爱不释手的把玩着。

“在下秦风,敢问兄台贵姓?”

看着林天要走,秦风急忙的问道。

“在下林天!”

林天回头对秦风说道,算了算时间,自己和秦风相识是在自己从军以后,所以这个时候自己还和他并不认识,这把剑林天也熟悉,就是曾经秦风打仗的时候经常随身携带的宝剑,虽然说参杂了一些杂质,但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把宝剑,剑的利度惊人!

所以这把剑的缺点,林天可以准确无误的一口气报出来。

“林兄,这把剑究竟···”

看样子听了林天的一席话,秦风对这把剑也开始有一种怀疑的态度了。

林天笑了笑,“秦兄,你随我来!”

热门小说推荐
田园地主婆

田园地主婆

穿越了?!莫筱筱没想到她一个小小的白领,居然也赶上了穿越大军?!穿越也就算了,可是谁能告诉她现在是什么情况?她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因为病死的六岁小女孩身上!好吧,从一个二十五岁的现代小白领变成一个六岁的小女孩这个她可以忍。可是为什么这个家会这么穷?吃了上顿没下顿,而且这住的是什么地方啊?看着这破烂不堪一下雨就漏水的茅草屋,她忍不下去了!于是她用现代学到的本领,改变家里现在的困境,带领爹娘一起发家致富奔小康。看现代小白领在古代如何利用自己的资源,在这落后的古代发家致富最后成为一代地主婆...

乡村特种兵王

乡村特种兵王

一代兵王,在执行任务回去后,发现自己心爱的女子,神秘失踪,战友不幸遇害。为了找寻神秘的仇家,江小武踏上了漫漫复仇之路!...

邪王独宠:天才小医妃

邪王独宠:天才小医妃

一场医疗事故,秦晚做了无辜的炮灰,穿越成了不受宠的将军府四小姐。姑且算了,但为何一穿越就要嫁人?竟然还是嫁给传说中那个喝人血,吃人肉的恐怖邪王?逃婚总行了吧。岂料被那邪王给抓了回去。秦晚王爷,您看我琴棋书画样样不精,胸无点墨,跟您老人家真的是不搭。邪王危险的眸光一眯我不挑。邪王强行将她养在王府中,该不会是把她养肥了杀吧?得,秦晚做好了死的准备了,杀就杀吧。秦晚怒了王爷,您干脆一刀把我给杀了吧。邪王坏笑王妃,你吃本王的喝本王的,本王还不能对你有点使用权了?...

腹黑状元的庶女娇妻

腹黑状元的庶女娇妻

关于腹黑状元的庶女娇妻沈沁二十岁生日时,许了个愿望,希望能平平安安的再活二十年,心里决定,以后每年都许这个愿望,这样,就能一直平平安安的活下去。然而,天上的星星掉了,她穿越了。不是剧情君眷顾的女主,也不是被虐的死去活来的女配,而是一个美丽而短命的女ampampgt好吧,也行,只要脱离了剧情君的威胁,女是,沈沁费心费力,只想摆脱女主女配加上男主夹心饼干的命运,然后找个安全的男何,不知何时冒出来个光芒四射的路人甲,装穷卖呆将她骗回去当娘子去了。1静侯夫人的寿宴上,沈沁偶遇了原书中最美路人甲,记起当初她曾对这个路人甲产生了万分好奇,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于是美男子回头,对她嫣然一笑,道姑娘,你手中的草可以送给在下吗?美色误人,沈沁的理智离家出走了三秒,手中的草就落到了云臻手中。云臻走开,只听身后温柔美丽的花瓶一声怒吼混蛋,谁说玉心海棠是草!2沈沁嫁给云臻时,跟着云臻回了老家,一排土墙房,一个小院子,杂草和蔬菜长在一起。她安慰自己,坚持三年就够了,云臻好歹是状元,总有出头的一天。沈沁坚持了三年,终于抱着孩子跟云臻赴任,好嘛,香车宝马,谁说那是个穷书生她跟谁急!穷书生难得心虚的摸摸耳朵,道那什么,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这几年不都为着今天努力吗?沈沁怒,抱着儿子准备回娘家。...

超级娱乐王朝

超级娱乐王朝

1987年,还没有星际争霸,暗黑破坏神,魔兽世界,也没有英雄无敌,英雄联盟。秦远峰来到了这个黄金流淌风云际会的电子娱乐元年。和任天堂的铁血皇帝,微软的世界首富角力搏杀,他缔造了一个新纪元!游戏,动漫,影音,文学。当这一切处在一条产业线上,一个超级娱乐王朝就…...

不败邪神

不败邪神

通灵大陆,万道争锋!青焱城花坏色痞大少爷不甘亲人被辱,含恨立誓,涂地成魔。吸纳天地五行之气,吞食阴阳六道之力,铸就万古不朽魔体!诸天万界,谁主沉浮,纵横不败,吾为大主宰!(PS太古神器?洪荒凶兽?震撼人心?!少爷的武器是美女!宠物是美女!就连两腿间骑着的,照样是美女!不服?看我不用美女压死你!!)...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