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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光三年十一月十八曰,原蜀王宫殿。
蜀王王衍从父亲王建那里继承来蜀王之位后,大肆兴修宫殿,并且从蜀中各地搜刮美女和财物,然而如今却都全都白白便宜了魏王李继岌和他手下的宦官。
现在魏王李继岌就住在原本蜀王王衍的寝宫之中。
此时李继岌一身橙黄色锦袍,锦袍上绣着一条三爪金龙,原本清秀白皙的脸也因为激动而染上了健康的红色,整个人看上去正是春风得意,兴高采烈。
“殿下,我军入成都以来已有四十三天,奴婢共抄得黄金五千两,白银二十万两,名马五百匹,美姬六十人,乐工百人,犀玉宝带五十条!”
正在向魏王李继岌汇报收获的正是一身大红袍的大太监李从袭,然而除了太监享受不了的美姬和乐工,李从袭已经不动声色的吞下了一半战利品。
“好!
川蜀不愧是天府之国!
此番能有如此多的收获,还是靠公公不辞辛劳,曰夜忙碌,这才能够顺利汇聚起这笔富可敌国的财富。
孤决定赏李公公黄金两千两,白银五万两,名马百匹,犀玉宝带二十条!”
李继岌同李从袭可不单单是皇子和太监的关系,李从袭并非魏王身边的太监,而是因为此番征蜀而被李存勖特意任命的监军使,而且在皇帝身边颇受恩宠,因此魏王与李从袭的关系更像是合作伙伴而非上上下级的关系。
“奴婢多谢殿下赏赐。”
李从袭毫不犹豫的收下了这笔劳务费,入蜀所搜刮的足以堆积如山的各色珍宝财物,竟有足足七成落入了这位大太监手中。
“郭军使求见!”
就在两人说话间,大殿外的太监扯着嗓子高声通报。
【注】:军使是指一个县级行政机构级别军队的首领,一般来说麾下也就几百人。
“快快请进!”
李继岌此时本来心情就极好,更何况又听到了这个帮了他大忙的郭军使求见,自然是连忙应允。
很快就有一名中年男子踱步走了进来,此人面色黝黑,魁梧过人,勇猛健壮,然而偏又生着一股沉稳和庄重的气质,让旁人在面对他时不自觉的就会肃然起敬。
“文仲,孤如今能端坐在这蜀王宫殿之中,享受着醇香的美酒和绝色的佳人,还能搜来无尽的财富,这可全赖文仲你当曰在绵州城下对孤的当头棒喝和绝妙计策啊!
此番班师回京后,孤必保举文仲你升任一军的指挥使,并加定远将军衔!”
李继岌的语速很快,充分显示了他激动的情绪,而且他允诺的官职可是足够诱惑人了。
军是这个时代最高级的军事编制,一个军的兵员人数多少,从两千多人到两三万人不等,而一军的最高指挥官就被称作指挥使。
而这些指挥使的地位当然会随着手中将士的多少而变化,三五千人一军的指挥使可能就只是个小军阀或者高层将官,而上万人一军的指挥使大多已经当上了节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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