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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什么叫六九(第1页)

唐夜吐出凌芸的乳房,手忙脚乱的把她的睡衣睡裤脱掉,然后一把扯掉自己身上的内裤,一个翻身压在凌芸身上,胸膛不断挤压她的胸部,两人的胸膛赤裸裸的贴在一起,彼此都能听到对方的心跳声。

两人就这么默默对视着,谁也没有说话,凌芸脸色晕红,眼睛水汪汪的,脸上表情似笑非笑,看不懂她是什么意思。

唐夜微微撅起屁股,握住自己坚硬的小兄弟,把它挤进凌芸的腿间,然后眼神充满侵略性的盯着凌芸:“妈,我要干你。”

唐夜从来不觉得以前自己那一句话有这句话这么霸气,妈,我要干你!

天呐,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才能说得出来的话呀。

凌芸这个做母亲的反应是什么暂且不说,唐夜这话,一下子就把这个世界所遵循的伦理道德给撕得粉碎。

他,这是在践踏,几千年儒家思想所形成的规则。

什么规则,母子性交是乱伦的规则。

他这是在赤裸裸的表达自己想干自己亲身母亲的愿望。

无须掩饰,无需伪君子似的心中龌龊,行动却是正大光明之极。

他唐夜,就是想干自己的母亲,想把她生给他的肉棍重新捅入她的身体,回到他生命的起源地,甚至不惜把他的生命精华注入母亲的体内,也让她为他生个孩子。

妈,我想干你!

这句话是如此的霸气,如此的大胆,如此的蔑视这个社会!

当某一天某个男孩对着自己的母亲说出这句话时,那么我要恭喜他,你,终于不是普通人了!

你是一个敢于挑战天下人的英雄,先驱者。

当然了,先驱者的命运往往都是悲惨的。

人活一世,不怕流芳百世,也不怕遗臭万年,最怕的则是庸庸碌碌,无为一生。

当你死的那天,除了你的亲人能证明你曾经出现过在个世界外,你没有留下任何能让人记住你的东西。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千百年后,没有人再记得你是谁,也无法有人证明,你曾经存在过。

你就像一缕轻烟,短暂的出现了,然后彻底消失。

秦桧跪在岳飞面前,一跪千年。

史书上浓墨重彩的记上一笔,秦桧乃宋朝奸臣,然后则是他的生平事迹,好的坏的,都有记载。

再过几百年,秦桧照样是家喻户晓的人物。

而那些兢兢业业推动社会进步的好人呢,他们现在又在哪儿?史书上可有记载?遗臭万年,至少让人记住万年!

所以,人活着,就要与众不同,不管你这种与众不同是好是坏。

不要做普通人!

咳咳,这只是作者的胡扯,大家千万不要信了,可不要有那种脑残儿童看了本书,真的冲回家当着父亲老爸的面对自己的母亲大吼:妈,我要干你。

到时候家长说我引诱未成年犯罪,那就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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