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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尺素寸心

《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

接读朋友的来信,尤其是远自海外犹带着异国风云的航空信,确是人生一大快事,如果无须回信的话。

回信,是读信之乐的一大代价。

久不回信,屡不回信,接信之乐必然就相对减少,以致于无,这时,友情便暂告中断了,直到有一天在赎罪的心情下,你毅然回起信来。

蹉跎了这么久,接信之乐早变成欠信之苦,我便是这么一位屡犯的罪人,交游千百,几乎每一位朋友都数得出我的前科来的。

英国诗人奥登曾说,他常常搁下重要的信件不回,躲在家里看他的侦探小说。

王尔德有一次对韩黎说:“我认得不少人,满怀光明的远景来到伦敦,但是几个月后就整个崩溃了,因为他们有回信的习惯。”

显然王尔德认为,要过好日子,就得戒除回信的恶习。

可见怕回信的人,原不止我一个。

回信,固然可畏,不回信,也绝非什么乐事。

书架上经常叠着百多封未回之信,“债龄”

或长或短,长的甚至在一年以上,那样的压力,也绝非一个普通的罪徒所能负担的。

一叠未回的信,就像一群不散的阴魂,在我罪深孽重的心底憧憧作崇。

理论上说来,这些信当然是要回的。

我可以坦然向天发誓,在我清醒的时刻,我绝未存心不回人信。

问题出在技术上。

给我一整个夏夜的空闲,我该先回一年半前的那封信呢,还是7个月前的这封?隔了这么久,恐怕连谢罪自谴的有效期也早过了吧?在朋友的心目中,你早已沦为不值得计较的妄人。

其实,即使终于鼓起全部的道德勇气,坐在桌前,准备偿付信债于万一,也不是轻易能如愿的。

七零八落的新简旧信,漫无规则地充塞在书架上、抽屉里,有的回过,有的未回,“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要找到你决心要回的那一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数倍于回信本身。

再想象朋友接信时的表情,不是喜出望外,而是余怒重炽,你那一点决心就整个崩溃了。

你的债,永无清偿之日。

不回信,绝不等于忘了朋友,正如世上绝无忘了债主的负债人。

在你惶恐的深处,恶魇的尽头,隐隐约约,永远潜伏着这位朋友的怒眉和冷眼。

不,你永远忘不了他。

你真正忘掉的,而且忘得那么心安理得的,是那些已经得你回信的朋友。

有一次我对诗人周梦蝶大发议论,说什么“朋友寄赠新著,必须立刻奉覆,道谢与庆贺之余,可以一句‘定当细细拜读’作结。

如果施上了一个星期或个把月,这封贺信就难写了,因为到那时候,你已经有义务把全书读完,书既读完,就不能只说些泛泛的美词”

梦蝶听了,为之绝倒。

可惜这个理论,我从未付之行动,倒是有一次自己的新书出版,兴冲冲地寄赠了一些朋友。

其中一位过了两个月才来信致谢,并说他的太太、女儿和太太的几位同事争读那本大作,直到现在还不曾轮到他自己,足见该书的魅力如何云云。

这一番话是真是假,令我存疑至今。

如果他是说,那真是一大天才。

据说胡适生前,不但有求必应,连中学生求教的信也亲自答覆,还要记他有名的日记,从不间断。

写信,是对人周到,记日记,是对自己周到。

一代大师,在著书立说之余,待人待己,竟能那么周密从容,实在令人钦佩。

至于我自己,笔札一道已经招架无力,日记,就更是奢移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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