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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言只是个名,标新立异才显得高明。
如果这种局面不禁止,那么,皇上的尊严就会下降,形成结党营私。
因此,禁止是上策。
我请求陛下批准:不是秦国史官写的史书全部销毁。
不是博士官职务的需要,各地藏匿的《诗》、《书》和诸子百家之书,全部交到郡守处集中销毁。
有胆敢再藏匿或聚众谈《诗》、《书》者一律处死,有胆敢以古非今者灭族。
官员知情不报,同罪。
令下三十天不销毁者,受黥刑,罚作城旦(城旦是一种刑法,刑期四年,白日守城,夜晚筑城)。
医药、卜筮、农家之书不在禁毁之列。
今后有人要学法令,就跟着官吏们学习(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听了李斯的建议,立即下令说:我看可以。
于是,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焚书令产生了。
方士议政畏罪潜逃 始皇弭谤怒坑诸生
秦始皇下达焚书令,导火索是博士们关于封建制和郡县制孰优孰劣的争议。
一场政治制度的争论会引发秦始皇下达如此政令。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秦始皇是想用暴力手段来控制舆论,进而巩固政权,这可以说是一种愚民政策。
这件事情,就是发生在秦始皇身上的“焚书”
事件。
那么,震惊世人的“坑儒”
又是怎么回事呢?
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秦始皇开始了他当皇帝之后的第四次大巡游。
这一次,秦始皇主要巡视的是北方边地。
就是这一次,他遇到了燕人卢生,便派卢生去寻找仙人。
卢生出海寻找仙药,非但没有找到仙药,反而给秦始皇带来了“亡秦者胡也”
的谶言。
还是这一年,求仙心切的秦始皇还派了韩终、侯生、石生等一批方士也去寻求长生不老之药。
三年之后(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找不到仙人的卢生向秦始皇建议,隐匿自己的行踪,以免打扰“真人”
光临。
秦始皇以“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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